欢迎使用「现物」。本协议是厦门智蚁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称"本公司")与使用本平台的顾客、入驻商家之间,关于平台定位、各方权利义务的基本约定。请您在注册、登录、入驻或使用前仔细阅读,尤其是加粗和涉及费用、责任、违规处理的条款。您注册、登录、入驻或继续使用本平台,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其配套规则。
1.1 本平台:指本公司运营的「现物」微信小程序(AppID:wxa1b0180b244417bf)、商家端及配套的后台管理系统。
1.2 顾客:在本平台浏览、下单、付款的个人用户。
1.3 商家:经本平台审核入驻、在本平台开设店铺(档口)并销售商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。
1.4 服务费:本平台向商家收取的、按商品类目计算的平台服务费用。
1.5 现物币:本平台以服务费的一半返还给顾客、只能在本平台内抵扣消费的权益单位,1 个现物币的展示价值为 1 元。
1.6 配套规则:包括《交易规则》《商家入驻协议与审核规范》《消费者纠纷处理机制》《用户服务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。配套规则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;就交易流程、售后时限、现物币的具体规定,以《交易规则》为准。
1.7 本协议同时适用于顾客和商家。仅针对某一类主体的条款,在条款中会特别说明。
2.1 本平台是网络交易平台,提供的是信息撮合和交易服务:商品与店铺信息展示、订单管理、支付通道对接、三方配送对接、档口收款码、现物币、客服与纠纷协调。
2.2 所有商家均为入驻商家,本平台不自营。 本公司不销售商品,不持有商品,不决定商品价格。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如在本平台经营,同样以入驻商家的身份,适用同一套规则和同一费率,不享受任何特殊待遇。
2.3 顾客通过本平台下单,买卖合同在顾客与商家之间成立。商品的质量、描述、价格、库存和履约由商家负责。
2.4 平台依法承担的责任包括:核验入驻商家的主体身份和资质并公示;记录、保存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和交易信息;制定并公示平台规则;发现违法违规信息或行为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;对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。
2.5 配送。 本平台接入第三方配送服务商提供同城配送,不自建骑手团队。配送服务由独立的第三方提供,配送规则见《交易规则》。
2.6 支付。 顾客付款由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付呗(及其合作的持牌支付机构)收取并处理,本平台在规则约定的条件满足后,通过付呗的分账功能结算给商家。本公司不存储您的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等支付敏感信息。
2.7 商家资质公示。 本平台在店铺页公示商家的主体名称、营业执照信息(证件号码部分隐藏)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;商家被冻结或退出后,不再公示。
3.1 顾客可以通过手机号验证码或微信授权登录。商家账号由入驻审核通过后开通,商家端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。
3.2 您应当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注册和入驻信息,信息变化时应及时更新。
3.3 账号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、出租或出借。因您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,因本公司过错造成的除外。
3.4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注册使用本平台;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同意和指导下使用。
4.1 费率表。 本平台按商品所属的一级类目向商家收取服务费。二级类目沿用所属一级类目的费率。
| 业态 | 一级类目 | 线上商城费率 | 档口收款码费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生鲜 | 蔬菜 | 5% | 4% |
| 生鲜 | 水果 | 6% | 5% |
| 生鲜 | 肉禽蛋 | 6% | 5% |
| 生鲜 | 海鲜水产 | 6% | 5% |
| 生鲜 | 豆制品 | 6% | 5% |
| 餐饮 | 熟食 | 12% | 11% |
| 百货 | 粮油调味 | 12% | 11% |
| 百货 | 日用百货 | 15% | 14% |
4.2 档口收款码费率 = 该档口主营一级类目的线上费率减 1 个百分点。未设置主营类目的档口,不发放收款码。到店扫码点单上线后,同样按同类目线上费率减 1 个百分点执行。
4.3 餐饮业态后续新增的类目(如快餐、粉面、茶饮、咖啡、烧烤、烘焙、火锅、正餐等),服务费率为:快餐、粉面、茶饮、咖啡 5%;烧烤、烘焙、夜宵 6%;火锅、大排档、正餐 12%,上线前另行公示。
4.3.1 个别商家的约定费率。 上述费率为平台统一标准。平台可根据商家的经营规模、引流价值等情况,经平台内部审批后,与个别商家另行约定优惠费率或给予补贴;约定以双方书面确认(含平台系统内确认)为准,未另行约定的,按统一标准执行。
4.4 计算基数。 服务费按订单中商品的成交金额计算,不含配送费。同一订单中适用同一费率的商品先合计、再四舍五入到分,然后分摊到各商品。顾客使用现物币抵扣,不影响服务费的计算,也不减少商家按成交金额应得的货款。
4.5 优惠成本。 商家自行设置的店铺满减,成本由商家承担。平台统一发放的优惠券,折扣成本由平台承担,不摊给商家。
4.6 服务费去向。 服务费的一半以现物币返还给顾客,另一半由平台留存,用于平台运营和服务成本。支付通道费由平台承担,不另向商家收取。
4.7 不免服务费。 本平台不对任何商家(包括本公司的关联企业)免收服务费,也不设"服务费为零"的招商优惠。服务费率设有最低标准,低于最低标准的费率配置不会生效。
4.8 退款时的服务费。 整单退款的,该单服务费全额退回商家;部分退款的,按退款金额占比例退回。
4.9 费率调整。 平台调整服务费率的,应在生效前不少于 7 日公示。商家不接受调整的,可在生效前申请退出,已发生的订单仍按原费率结算。
4.10 发票。 平台就收取的服务费向商家开具发票,开票内容为「平台服务费」,税率 6%。商家在商家端填写开票信息(抬头、税号等)并提交开票申请,平台审核通过后开具,原则上次月开具。
5.1 来源。 现物币只来自服务费:顾客完成订单后,平台按该笔订单服务费的一半返还。服务费为零的订单没有现物币。平台不会凭空发放现物币,不设首单赠送、签到、邀新等凭空发放的现物币。
5.2 价值与限制。 1 个现物币展示价值为 1 元,只能在本平台内抵扣消费,不可充值、不可转让、不可赠与、不可提现,不是现金,也不是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。
5.3 具体规则。 现物币的到账时间、抵扣上限、有效期和退款时的处理,见《交易规则》第七部分。
5.4 规则调整。 平台调整现物币规则的,应提前公示;调整不影响此前已经到账、尚在有效期内的现物币按公示的规则使用。
5.5 违规获取。 通过刷单、虚构交易、利用系统漏洞等违规方式获得的现物币,平台有权作废并追回,同时依本协议处理。
6.1 金额。 商家入驻缴纳基础保证金 1,000 元;经营熟食、生鲜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类目的商家,另加收 1,000 元。
6.2 缴纳。 保证金应在入驻审核通过后、店铺开业前缴纳。保证金缴入本公司开设的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,与本公司经营资金分账管理;账户信息以平台书面通知为准。
6.3 用途。 商家因质量问题、缺货、缺斤少两、食品安全事故等应由商家承担的赔付,经平台通知后拒不配合或逾期不处理的,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用于赔付顾客,以及偿还平台已先行垫付的款项。
6.4 扣除程序。 保证金的每一笔扣除均由两名平台工作人员分别操作和审批,并记录原因和证据。扣除后平台应通知商家。
6.5 补缴。 保证金被扣除后低于应缴金额的,商家应在平台通知后7 日内补足;逾期未补足的,平台有权限制其接单,直至补足。
6.6 退还。 商家退出本平台后,同时满足"没有待处理的售后单"和"最近一次已完成的售后距今满 30 日"的,平台退还保证金余额。退还由平台人工审核后支付。
6.7 保证金不计息。
7.1 资金流转。 顾客付款后,款项由付呗收取。平台在满足本条约定的条件后,将商家应得部分(成交金额扣除服务费)通过付呗分账给商家。
7.2 线上订单。 线上订单在售后时限届满、且没有未处理完毕的售后或退款的情况下,进行分账。售后时限见《交易规则》。有未结售后或正在处理的退款的订单,暂缓分账。
7.3 档口收款码。 收款码的款项在付款满 24 小时、且没有未处理完毕的撤销或投诉的情况下,进行分账。
7.4 到账时间。 分账完成后,款项到账的具体时间取决于付呗和银行的处理,平台不承诺具体的到账时点,以付呗实际处理结果为准。
7.5 现物币抵扣的结算。 顾客使用现物币抵扣的部分,由平台承担,商家始终按商品成交金额扣除服务费后结算,不因顾客使用现物币而减少。
7.6 收款配置与开业。 商家入驻审核通过并缴纳保证金后,平台为店铺完成收款配置,商家按平台指引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材料。收款配置完成后,店铺方可开业。
7.7 对账。 商家可以在商家端查看订单、服务费和结算明细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的,应通过平台客服及时提出,平台核对后答复。
7.8 垫付款的扣回。 平台为处理售后纠纷先行垫付给顾客的款项,有权从商家待结算的款项、保证金中扣回。
7.9 税费。 商家应依法自行申报并缴纳其经营所得涉及的各项税费。
8.1 线上订单由第三方配送服务商配送。配送费以下单页展示的金额为准;配送范围以店铺公示的配送范围为准,您在下单时选择的收货地点不在范围内的,无法下单。
8.2 配送时效受天气、交通、运力等因素影响,页面展示的时间仅为预估。配送超时的补偿规则见《交易规则》。
8.3 配送途中商品损坏、错送、漏送,属配送服务商责任的,由平台先行处理并向配送服务商追偿;属商家拣货、包装责任的,由商家承担。
8.4 为完成配送,平台会向配送服务商提供收货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和收货地址,用于履约,详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9.1 顾客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的,可以在订单详情页发起售后申请,也可以联系小程序在线客服。售后时限、受理条件和责任划分见《交易规则》,投诉和纠纷的处理流程见《消费者纠纷处理机制》。
9.2 质量问题、缺货、缺斤少两由商家承担责任。为保障顾客权益,平台可以先行垫付赔偿,再向商家追偿;商家不配合的,扣除保证金。
9.3 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顾客依法行使退货、退款、投诉的权利,不得因顾客投诉而报复顾客。
10.1 商家承诺入驻时提交的主体信息、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并在资质变更、过期时及时更新。
10.2 商家应当亲自或委托合法的经营人员,在其审核通过的店铺内依法经营,不得转让、出租店铺账号,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经营。
10.3 商家应当如实发布商品信息:使用实拍图片,选择准确的商品类目,价格真实,保质期、规格、产地等信息准确。类目错选导致费率适用错误的,平台有权更正并按正确类目补收差额。
10.4 商家应当依法销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商品,不得销售过期、变质、来源不明或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;经营熟食的,应当落实温度控制和出货封签要求,保存相关留证记录。
10.5 商家应当及时处理订单,按约定备货;因缺货等原因无法履约的,应及时处理,不得无故拒单。
10.6 商家应当配合平台的资质核验、抽查、售后和纠纷核实工作,按要求提供证据。
10.7 商家应当按本协议和《商家入驻协议与审核规范》的要求,保持保证金达到应缴金额。
顾客和商家均不得实施以下行为:
12.1 平台发现违规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:
| 情形 | 平台可采取的措施 |
|---|---|
| 轻微违规(如信息填写不规范、首次类目错选) | 提醒、限期整改 |
| 一般违规(如商品信息不实、多次整改不到位、售后率偏高) | 商品下架、暂停部分功能(如暂停收款码)、转人工审核退款、扣除保证金 |
| 严重违规(如资质造假、刷单、套取现物币、绕开平台交易) | 冻结店铺(不能接收新订单,不能用收款码收款)、作废违规所得、清退 |
| 食品安全事故 | 立即暂停该商家的熟食等相关类目,保留证据,依法上报,由商家承担最终责任 |
12.2 售后风控。 商家在 30 日内售后达到 5 次,或售后率超过 30%(该期间完成订单不少于 20 单时才计算比例),平台暂停其自动退款,转人工核实。只统计已经通过、且属于商家责任的售后;被驳回的、处理中的、平台责任的(如配送超时)不计入。
12.3 通知与申诉。 平台采取限制或清退措施前,将通过商家端或电话通知商家并说明原因(紧急情况下可先处置后通知)。商家对处理有异议的,可以在收到通知后7 日内通过客服提出申诉并提交证据,平台复核后答复。
12.4 对顾客的违规行为,平台可以采取警告、限制下单或收款码付款、作废违规所得的现物币、注销账号等措施。
12.5 平台对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,并配合调查。
13.1 商家上传的商品图片、文字、店铺名称等内容,商家保证其拥有合法权利,不侵犯第三方权益。商家授权本公司在本平台及相关的宣传中免费使用这些内容,用于店铺和商品的展示。
13.2 本平台的名称、标识、界面设计、软件和文档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。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复制、修改、反向工程或用于商业目的。
14.1 本公司按《隐私政策》处理个人信息。
14.2 商家因履约而获得的顾客订单信息、联系方式和收货信息,只能用于完成该笔订单的备货和售后,不得向第三方提供,不得用于营销或其他用途。
14.3 平台依法记录、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和交易信息,保存期限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。
15.1 本平台依法提供服务。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大面积网络故障)、第三方服务(支付、配送、短信、微信等)故障等非本公司过错造成的服务中断、延误或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会积极协助各方沟通和处理。
15.2 商品和服务由商家提供,因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,由商家依法承担责任;本公司按本协议和《消费者纠纷处理机制》提供协助,并依法承担平台应承担的责任。
15.3 本公司对因您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,您造成本公司或第三方损失的,应依法赔偿。
15.4 本协议不排除或限制法律规定不能排除或限制的责任,包括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。
16.1 本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修改本协议及配套规则。修改前,将在本平台首页或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,并采取合理措施让各方能够及时、充分地表达意见;修改后的内容在实施前至少 7 日公示。
16.2 商家不同意修改的,可在新规则生效前申请退出本平台;顾客不同意的,可停止使用并申请注销账号。在新规则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的,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内容。
16.3 商家申请退出的,应结清未完成的订单和售后,保证金按第六条处理。顾客申请注销账号的,处理方式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16.4 商家严重违反本协议的,平台有权单方终止对其的服务,并按第十二条处理。
17.1 平台通过小程序站内消息、订阅消息、商家端通知、短信或电话向您发出通知,在发出时即视为送达。
17.2 您的联系方式变更的,应及时更新,因未及时更新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
18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。
18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各方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商家与本公司之间的争议,提交本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18.3 顾客与本公司之间的争议,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,法律对消费者管辖权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18.4 顾客也可以向 12315 等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,详见《消费者纠纷处理机制》。
19.1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19.2 本平台联系方式:小程序在线客服(「我的」、订单详情页、售后页均可进入);客服电话 159 6021 8709(每天 09:00—22:00);电子邮箱 xiamenzhiyikeji@126.com;公司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30号时尚国际商业中心B111室;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MAD1X2YG4R。
19.3 本协议与《用户服务协议》《交易规则》等配套规则不一致的,就交易规则、售后时限、现物币的具体规定,以《交易规则》为准;其余以本协议为准。